河南省物业服务标准--《物业服务规范》

  2010年8月6日,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、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河南省《物业服务规范》标准发布会。从今天起,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的物业服务将有章可循,《物业服务规范》的发布也将填补一直以来物业服务没有标准的空白。
  据悉,河南省《物业服务规范》是我省第一部关于物业服务行业制定的地方标准,该标准不仅对建筑主体的物业服务做了规范的要求,同时对门窗、楼内墙面、顶面、地面、花园、管道、排水沟、屋顶、道路、场地、休闲椅、凉亭、雕塑、室外健身设施、儿童乐园、标志、消防设施、电梯、停车场等重要设施的维修和养护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。
  一、电梯每天扫两次排水管每月清扫、疏通一次。
  每季度检查一次;电梯每天清扫2次;每月一次对房屋泄水沟、楼内外排水管道进行清扫、疏通,保障排水畅通。
  二、每年两次以上对房屋主体进行检查,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。
  每周巡视楼内公共部位门窗,保持玻璃、门窗配件完好,门、窗开闭灵活并无异常声响。对室外健身设施、儿童乐园每周进行一次巡查,保证器械、设施符合使用要求”等服务规范,将纳入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的标准。今后业主可按照该规范对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进行要求。
  三、利用小区公共道路停车收费应得到业主同意,车辆进出24小时要有记录。
  该规范对业主车辆的通行和停放作出了明确的要求,即服务区道路和停车场(库)应设置明显的车辆交通引导和警示标志。有公共秩序维护人员负责维持车辆通行秩序,发现车辆未上锁、车窗未关及乱停放行为,应进行劝告后纠正,发现可疑行为或偷盗车辆、损坏交通标志设施等应及时制止。车辆进出服务区高峰时应有秩序维护人员疏导,车辆进出24小时应有记录,货物车辆应有放行手续。封闭式停车场、车库应专人管理,车库的维护设备和防火设施应每两个星期检查一次,有安全隐患的及时处理。收费停车场具有政府交管部门核发的停车场使用证,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标准收费,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;利用小区公共道路停车收费的,应得到业主的同意。
  四、花园花木不得出现缺水的枯萎现象,装修垃圾两天内处理。
  对业主公共区域的卫生情况和花园环境做出了要求,即物业服务区域应建立相关保洁制度、消杀方案和具体操作规程,清洁服务定时定点,按照操作规范进行。物业服务区域应禁止有污染物和污染源的物品存放,动物粪便、腐烂物等应及时清理。并且在花园里不出现花木缺水的枯萎现象,叶色、大小正常,无非正常落叶、黄叶,除日常养护工作外,在花坛开花期间,根据服务区情况每周剪修残枝、落叶3至7次,平时保持落花株数在15%以下。花坛里花卉养护应及时,缺株率应在10%以下。
  此外,物业服务企业还应建立完善的装修管理制度和装修档案,对业主装修时产生的建筑物垃圾进行日常管理,并且在2日内对装修的建筑垃圾进行处理,并且对安全事故、突发事件和火警、水警、警情、灾情等突发情况要制定规范的应急预案,确保业主的财产和生命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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